北京试点 “预住院” 费用医保支付,优化就医流程减轻患者负担

自 4 月 26 日起,北京市正式推行 “预住院” 费用医保支付试点工作,旨在优化医疗服务流程,减轻患者经济负担,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。这一创新举措将对北京市的医疗保障体系产生深远影响。

政策背景与目的

长期以来,择期手术患者面临着住院等待时间长、术前检查繁琐等问题。患者确诊后,往往需要等待数日甚至数周才能获得住院床位,在此期间还需多次往返医院进行术前检查,不仅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,还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。​

 

为了解决这些问题,北京市医保局决定开展 “预住院” 费用医保支付试点工作。该政策将原本在住院期间进行的术前检查环节提前至门诊阶段完成,并将相关费用纳入住院医保统一结算。患者在完成术前检查后,只需等待床位空出即可直接入院手术,大大缩短了住院时间,提高了就医效率。​

 

政策实施内容

根据北京市医保局发布的《关于开展 “预住院” 费用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“预住院” 模式适用于诊断明确、病情稳定且符合住院指征的择期手术患者,涵盖本市及异地来京就医的基本医保参保人员。​

 

试点医疗机构由市医保事务管理中心负责选定,目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、北京清华长庚医院、北京协和医院、宣武医院、航天中心医院等 5 家医疗机构参与首批试点。各试点医院需自行制定具体病种范围,并报市医保局备案后实施。​

 

患者办理 “预住院” 登记时需缴纳预交金,金额由医疗机构合理确定。在 “预住院” 期间产生的术前检查检验项目及所需药品、耗材费用,待正式入院后将合并至住院费用进行结算。医疗机构不得收取 “预住院” 期间的床位费、护理费、住院医事服务费等无关费用,已在门诊完成的检查检验项目也不得在入院后重复开展。​

 

若患者已办理 “预住院” 登记手续,但因病情或个人原因未实际住院,术前费用将按门诊政策结算。

试点医院的举措与成效

作为首批试点医院之一,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积极响应政策,配套搭建了 “院前准备中心” 信息系统,将检查环节前移至门诊。通过该系统,择期手术患者能够在两天内集中完成检查,大大提高了检查效率。​

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副院长杨帆表示,“预住院” 医保支付模式不仅提升了医疗资源使用效率,还减少了患者的住院时间和费用支出。目前,该院已将 600 多个病种纳入 “预住院” 管理范围,覆盖了临床科室大部分择期手术。​

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则针对不同患者群体提供了个性化的检查方案。对于外地患者,可选择 “一站式” 集中完成所有检查;本地居民则可分次进行检查。这种弹性安排充分考虑了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,受到了患者的广泛好评。​

 

未来展望

北京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预住院” 费用医保支付试点工作是医疗服务领域的一次积极探索,未来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,优化政策措施,为更多患者提供便捷、高效的医疗服务。​

此次试点工作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。随着 “预住院” 模式的推广,有望推动我国医疗服务水平和医保支付体系的进一步完善,让更多患者受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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